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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HZYM-GO-001惠州市圆梦助学促进会 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(本办法于二○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) 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根据《民政部、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》(民发〔2014〕166号)要求,结合我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。 一、会费收取标准: 1、会 长:6000元/年 2、副会长:3000元/年 3、理事/秘书长/监事/监事长:1000元/年 4、会员(个人/单位):200元/年 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: 1、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。 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足下年会费; 每年7月1日后入会的,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。 2、缴纳方式为支票、现金或汇入本会帐户。 户 名:惠州市圆梦助学促进会 开户行:中国银行惠州分行 账 号:7419 4826 9999 三、会费开支范围: 1、合理的办公支出; 2、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、各类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; 3、编印刊物、宣传及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 4、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 四、会费管理: 1、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 2、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,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。 3、协会财务账目由专/兼职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、理事会的监督。 4、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,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。 5、对于超过1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,视为自动退会。 五、本办法经2021年4月24日惠州市圆梦助学促进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 二○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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